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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一年宿迁110日均接警4446起

2016-01-11 点击数:822

      昨天(1月10日)是中国110宣传日,记者在市公安局110指挥调度中心了解到,我市自1997年建立110报警台以来,宿迁的110今天迎来了第19个生日。2015年全年,110指挥调度中心共接群众报警162.3万余起,日均4446起;接报警后出动警力71.3万人次,救助群众54306人次。

  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,110与市民日常生活的接触越来越密切,那么,110到底该如何使用,警方也向速新闻记者进行了详细的解答。

  一、拨打110电话应注意哪些事项?

  1、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,尽快报警,越快越好。任何有电话的单位、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。

  2、报警时要保持冷静,不能因为突然发生的案(事)件导致自己紧张而言语不清。报警内容要真实,不得谎报警情,非急、难、险事务不要拨打110。

  3、报警时要按接警员的提示提供所在位置(不知具体地址时应提供大致方位,明显标志物等)、简要陈述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(事情经过、受伤人数及受伤程度、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人数、特点和逃跑方向等)。

  4、无特殊情况,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,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。有案发现场的,要注意保护,不要随意翻动。除了营救伤员,不要让任何人进入。

  二、对骚扰报警、报假警人员应如何处罚?

  110报警服务电话是维护治安、服务社会、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具。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,对拨打110取乐、滋扰公安机关工作秩序或报假警等行为,公安机关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,依法进行处罚。

  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条,扰乱公共秩序,妨害公共安全,侵犯人身权利、财产权利,妨害社会管理,具有社会危害性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规定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。

  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 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:

  (一)扰乱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秩序,致使工作、生产、营业、医疗、教学、科研不能正常进行,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;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:

  (二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(速新闻记者 高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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